东港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东港市,为辽宁省辖县级市,由丹东市代管。地理座标东经123°22′30″至124°22′30″,北纬39°45′至40°15′。境内江岸线(边境线)23.85公里,海岸线93.5公里,位于辽宁省东南部,地处丹东市西南部;南临黄海;北、西北接凤城市、岫岩满族自治县;西与庄河市毗邻;东北和丹东市振安区相连;东隔鸭绿江同朝鲜平安北道龙川郡相望。拥有沿海、沿江、沿边地理优势,是中国海岸线上最北端的县级市。2014年,全市陆域面积2445平方公里,海域面积3500平方公里;2014年,总人口60.81万人;辖3个街道、14个镇、1个民族乡;2014年,东港市地区生产总值348.9亿元。东港市地处东北亚、环渤海和环黄海三个经济圈的交汇点,是连接中、朝、韩、俄、日五国的交通枢纽、欧亚大通道的重要节点,是东北东部地区重要的海陆门户。东港是中国最大的海蜇养殖基地和梭子蟹养殖基地、国家级的草莓产研中心和最大的优质生产基地。2013年11月,东港荣获“全国最佳生态宜居旅游名市”称号。2013年12月23日,第十三届全国县域经济与县域基本竞争力百强县(市)名单“出炉”,东港市第四次荣获中国百强县殊荣,位居第59位。